对外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和委托理财[3]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500万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交易仅达第十条第(三)或(五)项标准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12] 决策主体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在各自权限内对对外投资作决策[1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对外投资专门议事机构,统筹协调组织分析研究并提供建议[16] - 总经理是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收集信息评估并汇报进展[16] 决策流程 - 一般投资决策需归口管理部门初审、总经理按权限审批,重大项目经战略委员会评审后董事会审议,超权限提交股东会[18] - 需股东会审议的股权交易,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非现金资产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9] - 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决策由归口管理部门预选编制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流量,按权限审批后实施[20] - 证券投资执行总经理和证券部联合控制制度,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21] 财务管理 - 财务部全面记录对外投资财务情况,按项目建明细账[23] - 投资资产由内部审计或非投资业务人员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超研股份(30160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