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3005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4 人;非独立董事中,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候选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民主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后,直接进 入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