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岭股份(4301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华岭股份华岭股份(BJ:430139)2025-08-27 17: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流程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5] 资料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12] 审计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费用调整 - 聘任期内可根据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2] 改聘时间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评估报告 - 公司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7] 不再选聘情形 - 事务所分包转包等严重问题,公司不再选聘[18][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 制度发布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7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