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岭股份(4301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华岭股份华岭股份(BJ:430139)2025-08-27 17:18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审计委员会提议时,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4] 投票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述职[21]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特殊情况子公司应一年内消除该情形[25]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且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3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