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岭股份(4301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议案[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7] 聘任解聘 - 聘任、解聘等需两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6]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6][7]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7] 职责权限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9] - 负责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报备[10] 考核奖惩 - 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工作由其考核[13] - 违反规定依法担责[1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