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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岭股份(4301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华岭股份华岭股份(BJ:430139)2025-08-27 17: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净额20%,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0] - 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2] 资金使用 - 自筹投入可6个月内置换[11]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节余资金 - 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审议[19] - 超200万元或超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19]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9] 监督检查 - 内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编专项报告[22] 违规处理 - 擅自变更投向,责任董事赔偿损失[24] - 违规使用致损,公司向责任人追偿[2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