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岭股份(4301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华岭股份华岭股份(BJ:430139)2025-08-27 17:18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知识经验并符合三个条件之一[8] - 不得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8] 独立董事任期限制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 连续任职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0] 任职限制其他规定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连续十二个月未出席次数超总数二分之一,提名人应披露情况[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15]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15]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因特定情形空缺,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按规定出席会议,通过多种方式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28] - 发现公司重要事项未审议等应尽职调查并报告北交所[24] - 出现被免职等情形应向北交所和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5] - 任职期间应参加后续培训[26]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保证知情权,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8]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9] - 提供履职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0] 主要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为主要股东[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