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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股份(60321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晋拓科技晋拓科技(SH:603211)2025-08-27 17:27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关联交易[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关联交易[14]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15]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超1000万元且占比达10%以上需报告[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重大风险事项[17]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20][21]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重大事件报告事项[21] 重大事项范围 -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8] - 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等[7] 信息处理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早发生及进展时通报[23]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向董事长汇报[24] - 需信息披露时,董事会秘书汇报董事会并按规定公开[24] - 公司及内幕知情人员披露前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24] - 董事会秘书组织沟通或澄清投资者关注非强制披露信息[25]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26] 责任与制度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受损应追究责任[2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