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2]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沟通方式 - 公告、股东会、网站等多种形式[5][6] 信息披露与会议要求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提前公告[7][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投资者沟通保障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9] - 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处理相关信息[10][11]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处理纠纷[11]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3] - 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3] 调研与参观规定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4] - 特定对象参观需提前与董事会秘书沟通预约[15] - 研发、生产现场参观至少指派两人陪同[15] 信息保密与管理 - 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5]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和应对措施[16]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6]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传达的信息[17] 办法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