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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SH:688197)2025-08-27 17:31

信息披露责任与原则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及协调[4] - 信息披露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原则[5] - 相关人员和机构需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5] 信息披露类型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3]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20]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公告原因等[20]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处理 - 筹划重大事项可暂不披露但有时间限制[10]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2] - 适用上交所规定有困难可申请调整适用[12] 股票停牌与复牌 - 被要约收购期限届满至结果公告前股票停牌[15] - 未按规定申请停牌复牌,上交所可决定[13] - 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上交所可视情况决定停牌复牌[14]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等应进行业绩预告[29] - 预计不能在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披露业绩快报[29]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预告全年相关财务指标[29]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10%以上应更正[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35]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应披露相关文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