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8] - 职工人数达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应有职工代表1人[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0][12]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2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等方式进行[23] - 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委托与回避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17]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等[1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5] - 超二分之一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