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30098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红医疗中红医疗(SZ:300981)2025-08-27 18:4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2] - 超过募投项目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置换与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4]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4] 资金使用与公告 - 公司应按承诺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影响情形需及时公告[10] - 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24] 资金用途变更审议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部分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6]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按规定程序操作[18]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12个月[19]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至专户,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5]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含),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5] 资金情况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一次[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核查一次,每年末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现金管理与超募资金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22]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7]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25]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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