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60304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职业操守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办法,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等信息严格承担保密 义务,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炒作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三章 信息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第一条 为加强对福达合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