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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60304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福达合金福达合金(SH:603045)2025-08-27 18:46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财务部为 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 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负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 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 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 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办 法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下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