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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6030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福达合金福达合金(SH:603045)2025-08-27 18:4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2]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12] - 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等审核后披露[18] 重大事件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4]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3] - 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知悉并报告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股权情况变化需披露[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7] - 临时公告由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19]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3]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24] - 董高应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39][40] 其他规定 -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4]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人员[29]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29]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管理[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须按相关规则执行[33] - 及时内部报告、通报监管部门文件,收到后董秘应向董事长报告[35] - 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董秘为负责人[37] - 董事违反制度将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换[40] - 内部人员违反制度未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给予批评等处分,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给予降职等处分[40]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处理[40] - 对违规人员责任追究和处分情况应报告证券监管部门[4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或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有差异参照新规则,必要时修订[4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