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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60304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福达合金福达合金(SH:603045)2025-08-27 18:46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通过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 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