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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603045)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福达合金福达合金(SH:603045)2025-08-27 18:46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 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