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60304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根据上交所规定编制召开股东会 通知公告,并载明下列网络投票相关信息: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外,同时向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 第三条 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行使投票表决权。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 可以按照本细则规定,通过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公司委托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 公司")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一)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会召集人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