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3016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港迪技术港迪技术(SZ:301633)2025-08-27 18: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符合要求续聘可不招标[11] 人员轮换与资料保存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更换与解聘规定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日通知[15] 改聘限制与信息披露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5]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6] 监督与责任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0]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0] - 经股东会决议,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20]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22]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为准[2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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