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首次发行27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696.9438万元[8] - 公司发起人沈顺华持股5255.28万股,比例81%;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648.80万股,比例10%;朱子香持股583.92万股,比例9%[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额为6488.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6] - 已发行股份数为11696.9438万股,均为普通股[17]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股份收购与转让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特定情形除外[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特定情况可自行起诉[31]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1] - 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超上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议[4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董事[8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11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23]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1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5]
汇隆新材(30105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