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3011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不足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董事会六十日内选新委员补足[5] 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0]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2] - 年度审计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时间安排等工作[14]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0]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2]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2]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23] 回避与生效 - 委员有利害关系需披露并回避表决,不足法定人数提交董事会[25] - 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