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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SH:603150)2025-08-27 19:03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等重新论证[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免于特定程序[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16] 监督检查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