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30073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 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须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 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