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301105) -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制度适用范围 - 公司制度适用于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2] 岗位与采购 - 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包括投资预算编制与审批等多方面[8] - 一般固定资产采购比质比价选供应商,重大采购可招投标[9] 租赁与验收 - 公司应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加强租赁业务审批控制[9] -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由多部门共同实施[9] 折旧与大修 - 公司应明确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方法、年限、净残值率等政策[13] - 固定资产大修理由使用部门申请,按程序报批后修理[13] 盘点与减值 - 公司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保证账账、账实相符[14] - 固定资产盘亏由使用和管理部门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调整账簿[16] - 公司至少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检查分析,有减值迹象计提减值准备[16] 处置与控制 - 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明确范围、标准等内容[18] - 对不同处置方式的固定资产采取相应控制措施[18] - 固定资产处置由独立部门或人员办理,价格经审批确定[18] - 重大固定资产处置需集体合议审批并记录[19] - 固定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应及时办理手续[19] 出租与出借 - 公司出租、出借固定资产需报经批准并签合同[19] - 及时记录固定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的收支和费用[19] 调拨与审核 -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需填制调拨单并经审批[19] - 固定资产调拨价值由财务部审核批准[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