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3011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10]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12][13]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特定情形、连续三月不能履职应终止聘任[10][11] - 解聘需充足理由,及时向深交所报告[11] 董事会秘书空缺 - 先由董事长代行,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半年内完成聘任[12] 其他规定 - 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文件和事项,持续履行保密义务[12]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