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3011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人员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7] 人员解聘与辞职 - 董事会解聘总经理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二个月递交报告,经董事会批准生效[32][33]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35] 人员责任 - 总经理辞职对公司有重大影响需承担经济责任[34] - 高级管理人员擅自离职需承担赔偿责任[36] 交易授权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交易,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9]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由总经理办理[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特定条件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0] 报告机制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3] - 遇重大诉讼等情况总经理应及时临时报告[24] - 行业环境等重大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23][25] 规则生效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