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30110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50%的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 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或者通过股东决定的方式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