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鸿铭股份(3011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鸿铭股份鸿铭股份(SZ:301105)2025-08-27 19:5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名[7] - 公司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27]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董事竞业禁止义务持续时间为任职结束后两年[5] 董事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8]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决定[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11]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14] 投票与委托规定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投票权[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7] 特殊会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需现场召开全体会议[17]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需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4]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4] - 董事会对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作出决议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4] 会议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决议落实 - 公司董事会议案形成决议后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落实[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