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股份 - 公司2002年3月13日核准发行30000万股普通股,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77679909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777679909股[8][14] - 北大荒农垦集团认购116996万股,出资方式为实物、土地使用权[14]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56] - 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77]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82]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4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7]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9]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01]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总会计师1名[104] - 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11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1] - 公司年度内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11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 清算组应自成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35] 章程相关 - 公司将在《公司法》修改等情况下修改章程[139]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经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变更登记[139] - 本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2]
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