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泰克(3015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 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