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华斯股份华斯股份(SZ:002494)2025-08-27 19:5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交易审议规定 - 除关联担保外,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5] 委托理财与交易累计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7] 豁免与免予义务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