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0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前无特殊情形不得无故解除职务[5] 审计委员会人数及补选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委员[5] 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 - 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并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8] - 发现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9] - 可对违规董事、高管提罢免建议[10]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紧急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4]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不迟于表决前提交[17]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采取投票表决[17] - 会议应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保存十年[19] 议事规则生效及解释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