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8347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3]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7]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