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审批流程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审批决定[14] - 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投资项目报告初审并提报审批[17] - 总经理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并汇报进展[16] 财务管理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日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筹措资金等工作[18]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编制资金流量表、投资分析人员编报计划[20] 长期投资 - 长期投资按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22] - 长期投资需确定目的、考察环境、编制意向书和可行性报告等[25] 审计评估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六个月;为其他资产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26] 项目管理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归口管理部门每季度汇报进度、预算执行等情况,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27] 投资收回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9] - 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30] 人员派驻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董事、监事,组建子公司派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33] 财务核算审计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35] - 公司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子公司会计核算等遵循公司规定[37]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37]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5]
舜宇精工(83190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