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83214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运作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每季度至少开1次会,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6]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7] 报告与生效 - 重大或特殊事项可通过董事会秘书书面报告董事会[19] - 书面报告由召集人或授权委员签发,经董事会秘书提交[18] - 需由召集人或授权委员向董事会汇报工作[20]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