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83214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每届任期3年[6] 履职规定 - 总经理代职15个工作日以上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10] 交易权限 - 总经理决定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资产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10]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议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关联交易[11]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议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或不超300万元交易[11] 会议要求 - 总经理办公会议与会人员会前2天提交书面汇报和资料,会前1天通知讨论事项[15] - 会议记录指定人员负责,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名,保存不少于5年[16] 解聘辞职 - 董事会解聘总经理有任期届满未续聘等五种情形[18] - 公司危难时总经理不得辞职,辞职应写明原因[18]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解聘参照总经理解聘规定,辞职由总经理确认交董事会[18][19]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与法规抵触以法规为准,“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