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8319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舜宇精工舜宇精工(BJ:831906)2025-08-27 19:54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持股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1]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1]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9] - 季报、业绩预告和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9]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受限[9] 管理与申报 - 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人员股份数据和信息并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4] - 董事、高管应在决议通过等时点委托公司申报身份信息[15] 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应提前15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6] - 每次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应提前30日披露[17] - 减持完毕或区间届满应报告并披露结果[17] 其他情况披露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2日内披露[17] - 因离婚股份减少双方遵守制度规定[17] - 股份变动应2日内报告并公告[18]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公司上报北交所并处分[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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