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831906)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3]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7]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8][9] - 定期、临时报告涉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有泄密风险可豁免临时报告[10]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涉商业秘密另登记,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9][10] 职责与生效 - 董秘组织协调,业务部门提交材料,董事长签字,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