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科管业(0155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根据2019年11月19日董事会决议案成立[2][4] 委员会成员规定 - 成员最少三名,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7]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6][7] 会议相关安排 - 公司秘书为委员会秘书,缺席时成员可互选或委任他人担任[11][16] - 经董事会及委员会决议,可罢免、更替或委任额外成员[11][16] - 每年最少开会一次,有需要可增加次数[13][16] - 成员不能委任代表[9][14] 委员会职权 - 可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雇员和专业顾问索取资料[15][17] - 每年检讨职权范围及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提修订建议[18] - 负责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等[19] - 履行职责需考虑董事继任计划等多项内容[21] - 对需股东批准的董事服务合同检讨并提建议[22][23] - 确保非执行董事获正式委任函件[23] - 与辞任董事进行离职会谈确定原因[23] - 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目标进度[23] - 每年检讨董事所需时间并评估是否尽责[23] - 人员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问题[24][25] - 检讨及实施董事会提名政策[26] - 检讨公司员工多元化政策并提建议[26] 信息公开 - 委员会在公司和港交所网站公开职权范围[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