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集团(601992)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 规定以及《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选举、解任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应当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 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六条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发生 下列情形的,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 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 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