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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集团(601992)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7 20:0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 特订立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 联络人,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 证书。 董事会秘书应按照规定要求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组织的任职资格和后续培训。 第四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