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集团(601992)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管理办法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有关人员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或其他个人原 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相关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如年报披露信息发生重大差错,公司董事会工 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及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