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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集团(601992)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0:09

第二章 委员会与主任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 3-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1 并担任召集人,及其中至少一名委员为不同性别。委员由董事长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有关人员的薪酬考核和提名管理 制度及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本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 员和部门。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