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股份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055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股份[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公开发行前的股票,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7] 担保与财务资助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9]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5] - 董事会应在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通知[2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0]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9][50]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54]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等、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4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44]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58]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67]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6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69]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70] 监事会 - 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2名股东代表,1名职工代表[7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3]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7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7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75] - 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度盈利、现金流充裕等条件[77]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除相关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2][93]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94]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95]
恒合股份(83214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