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6] - 审计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24课时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8] 审计管理架构 - 公司设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6] - 所属单位内审机构或专员接受公司审计部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6] - 审计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8] 会议与报告频率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审计工作情况[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1] 审计业务范围 - 内部审计业务范围包括当年度及其上年度企业经营绩效审计等六项[4] 审计计划提交时间 - 次年审计计划应在本年12月底前提交,次季计划应在本季末前提交[14] 审计相关时间要求 - 被审计对象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应十天内书面提出异议[15] - 审计底稿及审计报告保管时间为十五年[18] - 公司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外部评价[19] 特定事项审计时间 - 购买和出售资产单项价值较小的,应在发生后一年内审计[24] - 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三个月内进行审计[25] - 关联交易发生后三个月内进行审计[25] -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至少每季度审计一次[26] - 业绩快报应于对外披露前五个工作日提交内审机构审计,内审机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27] 奖惩措施 - 审计人员违规收受财物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移送司法机关[30] - 审计人员发现重大问题不报告或不及时造成损失承担连带责任[30] - 被审计单位无法提供完整或真实资料,建议免去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职务并处经济处罚[30] - 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拒不配合等情况,建议给予经济处罚[31] - 揭发、检举违规行为有功人员,可建议董事会表彰或奖励[40] - 审计人员为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损失等,董事会给予表彰和奖励[32] 制度相关 - 公司以前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抵触,以本制度为准[3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4]
康盛股份(00241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