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00241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康盛股份康盛股份(SZ:002418)2025-08-27 21:04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需回避表决[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0]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13] 大额关联交易处理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且非担保的关联交易[11] 独立董事审议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1] 交易价格确定 - 关联交易标的为关联方外购产品,若公司自行采购或销售无渠道或无优惠,或向关联方交易可降低成本,董事会应确认交易合理,价格按关联方采购价加分担部分合理采购成本确定[21] - 关联交易标的为关联方自产产品,交易价格按关联方生产产品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22] - 关联交易属于提供或接受劳务等项目,公司须取得或要求关联方提供确定交易价格的合法有效依据[22] 日常关联交易 - 对于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交易总金额,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并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2] 豁免情况 - 公司因公开招标等导致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23]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但涉及应审议披露重大交易除外[2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9]

康盛股份(00241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