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5][6]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不得有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职务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中第(一)项至第(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提名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会前3日提供[29] - 承担独立董事费用,给予相适应津贴,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独立董事沟通与汇报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反映,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0] - 会计年度结束后听取管理层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汇报及财务负责人财务汇报[30] - 年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事宜,出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审议年报前可再沟通[30] 其他规定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关注更换原因、事务所资质等[31]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康盛股份(002418) - 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