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3001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捷成股份捷成股份(SZ:300182)2025-08-27 21:05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9] - 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违规处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等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7]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计划减持,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应在规定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特殊情况披露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1]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制度规定[11] 增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有增持计划,公司应及时披露[12]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12] - 披露的增持计划应包含增持主体信息等内容[1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1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3]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应在任职等情况发生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7] 信息检查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19] 股份变动公告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9] 信息备案 - 公司对现任及离任半年内的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备案[22] 账户管理 - 董事和高管多个证券账户按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23] 股份锁定与解除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名下股份可被锁定[23] - 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23]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的董事和高管公司可追究其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