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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30038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溢多利溢多利(SZ:300381)2025-08-27 21:0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同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同时,若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均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 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 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