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301273)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实施审计前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3] - 审计终结审计小组20日内写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6]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部门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16] 审计报告提交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7]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报告[26] 制度执行管理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29] - 违规单位、个人及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提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29]